
日前,宝山区环保局根据环保部及市环保局有关工作要求,对区域内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与集中考核,集中力量核查2010年以来在督查工作中危废考核不达标的企业,以及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0吨的企业。
整个集中整治阶段从2013年6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6至7月,区局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与核查,8月底前计划完成所有企业核查,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立案查处,9月底前计划通过后督察工作责成责令改正企业完成整改。
在整治工作中,区环保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表的要求进行核查,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日常管理与处置进行了精细化检查,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尤其对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罚。同时,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检查与整改齐推进,要求不达标企业限期规范危险废物转移与贮存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水平,保障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