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环保防〔2016〕112号
各区县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本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沪环保防〔2015〕325号)的相关要求,规范政策的实施,经与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了《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4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