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区县环境监察支队的指导,构建大环境监察工作格局,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内外互动”的工作机制,提升环境执法为全市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市环境监察总队从年度工作考核入手,通过紧抓“四个注重”,强调考核工作实效,切实加强对区县支队的业务指导。一是注重考核的全面性,提高对环境监察年度计划的执行力。年初,市环境监察总队按照市环保局下发的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要求,建立考核标准,从六个方面31项工作制定标准,通过考核切实提高对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的执行力。同时,在考核方式方面,总队采用上报信息审查以及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仅对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信息质量等进行了细致的考核,还对一些无法通过上报信息反映出来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提高了考核工作的全面性。二是注重考核的公平性,提高区县支队参加考核的积极性。为使考核标准和要求更加公平,总队根据实际情况,将区县环境监察支队按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合理划分为两类,并根据其环境监察工作重点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区域差异对考核公平性的影响。三是注重考核的科学性,提升考核的工作实效。总队不断总结考核经验,通过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环境监察理事会等认真听取环境监察支队对考核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调整考核标准和办法,从而避免了考核工作存在的一些误区,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四是注重考核的可操作性,促进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总队特别重视工作考核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制定标准时,“无法考核的不考,没有标准的不考,标准不切实的不考”,删除了职工政治学习、人员在编在岗率等一些原有的考核项目,并将每一项考核项目细化到具体工作的开展,用工作量、增加量、减少量、信息报送时效以及单项工作排名等形式,保证每一项考核指标都能落到实处。(周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