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积极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
[Shanghai CRS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2012-02-09
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本市于2003年起开展“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截止2011年底,本市已累计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32个,创建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受益群众36.5万余人。
近年来,以社区噪声为代表的社会生活噪声一直是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社会对其的关注度也愈来愈高。而本市开展多年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成为了督促加强社区管理、缓解社区噪声矛盾、普及传播环保理念的一种颇为有效的环保管理手段,既是社区管理者自我施压、加强管理,形成制度、共同遵守,防治噪声、居民获益的一项比较实在的惠民举措,也是降低社区噪声投诉率、提高局部地区声环境质量的最直接的办法。
在多年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中,本市环保部门通过抓好创建工作中的三个重点环节,以政府部门的有限介入同小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社区噪声管理,缓解了社区噪声矛盾。一是抓好考核环节,注重创建质量。市区联动共同指导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由区县环保局把好安静居住小区的“入口关”,指导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自查,确保申报小区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创建基本要求后,再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由市环保局把好安静居住小区的“审核关”,确保创建质量。现场考核更重民意,去年市环保局在现场考核中不仅都发放民意调查表格,而且都召开居民座谈会,与居民面对面交流,将居民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街道(镇)领导,将现存的问题和隐患尽早得以解决。二是抓好制度管理,注重创建实效。指导建立小区环境噪声管理规约,在创建过程中,针对小区环境噪声管理规约执行力不够的情况,鼓励创建单位将规约交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由业委会代为监督执行。今年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的规约基本都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规范小区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针对小区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针对性不强的情况,在现场考核环节中基本纠正了管理制度杂、散、乱、空的现象,初步统一完善了安静小区应有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三是抓好机制建设,注重长效监管。一是居委、物业、业委形成合力。在创建过程中,各街道(镇)牵头协调推进了该项工作,居委、物业、业委形成合力,鼓励三方共同参与的目的是使创建更具有群众普遍性和代表性,能真实反映出小区的实际情况。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推进创建。各小区在申报创建前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推进创建,均建立了绿色志愿者队伍,对创建作了重点宣传,在资金上做了必要的投入,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准备,在队伍上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行动上丰富了创建内容,从总体上符合了创建基本要求。三是提出长效管理要求,巩固安静小区创建成果。在现场考核环节,始终紧抓长效管理,始终强调:一要切实发挥业委会监督作用;二要继续完善小区业主规约;三要充分用好“绿色志愿者”队伍,四要扩大环保理念宣传阵地。四是形成退出机制,确保创建质量。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功后,每三年复验一次,对于噪声投诉多或噪声投诉长期无法解决的小区将要求整改,整改后仍未改观将予以摘牌。
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成为了近年来解决居民小区噪声问题的有力抓手,取得了长足的成效。但在当前阶段,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工作难点。一方面是居民的文明居住行为和环境自律意识有待提高。虽然每个安静居住小区都由居民业主参与制定了《环境噪声管理规约》,但是这类由居民自身约定的管理制度本身缺乏法律效应,主要靠居民自律遵守,对于居民的养成安静居住习惯和环境自律意识,切实履行“住安静小区,做文明居民”理念,尚需要进行长期的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是安静居住的环保理念有待社会广泛关注。居民小区常见噪声多为邻里噪声、公共场合噪声,如小区内的机动车乱停放引起的鸣喇叭、小区内公共场地早锻炼、跳舞产生噪声、邻居唱卡拉OK产生噪声引发矛盾等,实践证明仅靠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介入不是最适宜、有效的解决办法,亟待社会各方引起广泛关注,集思广益想办法,合力处理好噪声问题,给老百姓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本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做好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抓好创建过程的各个环节,研究如何进一步攻克创建工作的难点,为市民创建一个安静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实现法律法规框架内环保管理效力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