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财企【2010】77号),我委将于近期开展2010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请你单位根据境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尽快组织落实申报工作。
因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故请各符合要求的境外投资单位和工程劳务企业接通知后立即开展申报工作,抓紧整理申请材料,并于
为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和上海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将于5月27日(本周四)召开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政策培训会,同时对人民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解读,需要参加培训班的企业请下载附件一“培训会议通知”,并反馈回执。
本次专项资金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填报的所有表格请下载附件二“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投资类项目报送至:
上海市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中山北路2020号中星经贸大厦18楼CD座;联系人蒋轶文,孙璐 60900337,52911651)
商务委外经处联系人:刘菁,沈未来 52881537,52881550
工程劳务类项目报送至:
上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江宁路445号时美大厦6楼B座;联系人 鲁梦园,陆一唯 62718099,62724780)
商务委外经处联系人:左媛,邵清 52881552,5288155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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