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将继续实施
[2010-05-11 信息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2010-05-12
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等中央部委的部署下,上海市于2009年8月15日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至2010年5月31日。根据去年12月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2010年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全国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据此,本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持续开展。
截止今年5月5日,本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中标销售企业57家、销售网点684个,回收企业33家、回收网点387个,拆解企业3家。其中包括专业家电卖场如永乐、国美、苏宁,大型超市如世纪联华、农工商、卜蜂莲花,百货商厦如东方商厦、第一百货、新世界和无店铺销售如新蛋网、京东商城、东方CJ等。所有网点完成旧家电回收209万台,新机销售193万台。发放购买人销售补贴6亿元,目前平均每天回收和销售量都在1万台以上。拆解企业实际收购旧机160万台,已拆解100万台。查询网点信息和相关政策可登陆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网站(www.jdyjhx.gov.cn)和上海市商务委网站“家电以旧换新”专栏(www.scofcom.gov.cn)。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加快了家电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扩大了居民和单位家电消费需求。同时,电子废弃物进入规范化回收渠道,交由指定拆解企业循环再利用并作无害化处理。
本市管理部门重申:中标企业要规范销售、回收和拆解行为,严禁回收企业倒卖回收凭证给非法中介人员或购买人;严禁家电商场内出现非法中介人员和购买人之间的旧机交易行为,对此类行为不予开具回收凭证,不予办理补贴手续;严禁拆解企业将回收进厂的废旧家电流出厂外拆解。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小组
二○一○年五月十日